韓國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被檢方求刑5年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 澎湃影像 資料圖
17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不當合并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前的最后一次庭審,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當天出席了庭審。
檢方在17日的庭審中指出,考慮到李在镕否認指控、身為決策者、實際利益歸屬方等因素,要求法院對其判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80萬元)。
李在镕因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chǎn)兩家企業(yè)合并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chǎn)股價,強化其在集團內(nèi)的影響力,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之后,檢方還以涉嫌三星生物制劑2015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夸大虛增4.5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2億元)為由再次對李在镕提出起訴。
預計法院方面將在一至兩個月內(nèi)對此案做出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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